去了才能知道
我在大邱作工的時候,曾經聽過宋安順姊妹的得救見證。她從小時候就跟隨媽媽去了教會。很自然地學到了守主日、十分之一、禮拜、禱告、侍奉、傳道的生活。覺得守律法是理所當然的生活,所以為了遵守包括十條誡命的所有律法而努力了。
之後,有一天在教會禱告當中說出了方言,她認為那是聖靈的工作。她相信這是神賜給的特別的恩賜,所以,以感謝的心在信仰上燃起了火熱的心。在教會裡所有的人都稱讚她“善良啊!信心好啊!可貴啊!”她也確信自己是天國子女:“我不能去天國,那麼誰能去呢?”帶著這樣的自負心,熱心地侍奉了主。所以,教會生活幾乎成了她生活的全部,喜樂的全部。“覺得沒有比把自己的一生獻給神更美麗的生活”,所以去了神學院。她特別尊敬自己教會的牧師,那位牧師因為禱告的時間很長,所以比起在師宅睡覺,在講臺後面禱告當中因著疲倦就那樣倒下來睡覺的日子更多。禱告時,因為很長時間流淚禱告,所以眼睛都……。他的生活看上去是那麼高尚、神聖而又偉大。“世上能不能有像我們牧師一樣可貴的人呢?肯定沒有比那位牧師屬靈的吧!”以這樣尊敬的心跟隨了牧師。
可是有一天,神學院給我們留了課題。她要得到牧師的幫助,順便也要借參考書,所以去找了那位牧師,到了回家的時候,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,向那位牧師問了一句:“牧師是確實地能去天國吧?”可是那位牧師竟說了令我意想不到的話。
“啊,我們去天國還是去地獄只有神知道。因為那是屬於神的許可權,所以人是不知道,去看了才能知道。”
聽到那話的瞬間,她感到頭發暈,地也好象下沉。
“什麼,去天國還是去地獄去看了才知道?如果那位牧師那樣說的話,我會是怎麼樣呢?我是帶著天國百姓的確信生活過來的,那麼,難道這確信也什麼都不是嗎?那麼天國是誰去的呢?”
她有了懷疑的心,實在是太混沌。雖然這樣,仍繼續去了教會。這樣當中有一天,一位青年到自己家裡來傳道了。
“大嫂,信耶穌嗎?”
“是,我們去教會,我也是神學院出身。”
“啊,是嗎?那麼,大嫂在生活當中犯罪或是有缺點出現的時候,那問題是怎麼解決的呢?”
“原罪是耶穌已經饒恕了,自犯罪是每當犯罪的時候,通過悔改禱告得到赦免。”
“聖經裡沒有什麼原罪、自犯罪的話語,大嫂不太認識聖經啊,通過悔改禱告,把心裡的一切罪都赦免了嗎?說實在話,如果大嫂現在站在神面前的話,心裡一點兒罪也沒有嗎?”
“罪是有的,世上哪有沒有罪的人呢?”
“有罪的話,罪人是去天國,還是去地獄呢?”
“去天國”
“有罪怎麼去天國呢?聖經裡說義人能去天國,可一個地方也沒有說罪人能去天國啊!”
“所以每天都認罪悔改。”
“大嫂悔改禱告,可心裡仍然還是有罪的話,不就是說明悔改禱告也不能洗罪嗎?難道大嫂的良心不見證這一點嗎?罪並不是悔改禱告就能洗掉的。”
“那怎麼洗呢?”
“罪的工價是什麼?”
“那就是死亡”
“那麼,如果大嫂心裡有罪,大嫂是該死的人呢,還是應該悔改禱告的人呢?”
“ ……啊,如果罪的工價是死亡,那麼不是通過悔改禱告洗掉罪呀。應該是付出罪的工價死亡的意思啊!”
就這樣開始談話,那位姊妹明白了直到那時自己所過的信仰是錯誤的。她仔細地聽了關於耶穌的寶血怎樣洗掉我們一切罪的真正福音之後,終於得救了。
哥尼流得救
看看使徒行傳十章吧!哥尼流遇見了彼得,而且聽了“藉著耶穌基督的名罪得赦免”的福音話語。那時,聖靈降臨(使徒行傳10:43、44)而得救了。在使徒行傳十章裡詳細地記錄了哥尼流得救的那事實。哥尼流遇見彼得之前也過了虔誠的生活。全家都敬畏神,多多周濟百姓,過著在神面前常常禱告的生活。不僅如此,他在禱告中看到了分明的幻象,又是遇見過天使的人;雖然是外邦人,但是在全猶太人中受到稱讚的程度,無論按照世上或宗教上都是模範。
但是直到他遇見彼得之前,他的靈魂不是得救的狀態。神愛了他的靈魂,給他派去了傳得救福音的彼得,他在神人面前,自己的身份和宗教的經驗全部都放了下來,以倒空而降卑的心聽了話語。聽彼得傳的話語當中罪得赦免臨到了聖靈(使徒行傳10:44)。在約翰福音14章16節的話語說,聖靈臨到就永不離開。那麼說明哥尼流遇見彼得聽福音之前,一次也沒有接受過聖靈,所以不能過真正屬靈的生活。因為羅馬書8章9節裡說:“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”
神為什麼向哥尼流派了彼得呢?是因為哥尼流不敬畏神,缺乏禱告嗎?是因為他缺乏熱心嗎?他是看到過分明的幻象和遇見過天使的人。他也有自己認為的屬靈的體驗和見證的人。但是有必須要解決卻沒能解決的一個問題――那就是罪的問題。
雖然哥尼流過了虔誠的生活,但是虔誠不是信仰,熱心不是信心。反而越是沒有信心的人,越是用熱心彌補信心的不足感。雖然哥尼流見過幻象,也見過天使,但是他的心裡不是聖靈居住的狀態。
今天,很多的人用神跡代替靈,用人的善代替話語。今天,撒但通過虛假的宗教和教禮不斷地作混迷的事情,使人們找不到真正的得救道路。
“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,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。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,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。”(林後4:3、4)
沒能得救的看守兵
聖經所說的正確的得救是什麼呢?在羅馬書10章9節話語裡有正確的得救的應許:“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 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”
要想得救,首先在心裡耶穌被樹立為主人才行。而且要相信耶穌的死和叫他重新得活的神。即——要相信耶穌的死和復活才行。今天,去教會的大多數人告白耶穌為主,宣稱相信耶穌的死亡和復活是事實。但是心裡仍然有罪,成了“信耶穌的罪人”,他們主張:“雖然有罪,但因為信耶穌,所以還是能去天國。”如果有罪的話就不是相信耶穌寶血的能力,並且有罪的話,不是得救的。可是為什麼人們說雖然有罪,但是相信耶穌的死和復活呢?那是因為不知道耶穌的死和復活的真正意義。並不是只相信耶穌的死和復活的事實就得救。知道那意義並接受的時候,靈魂才能從罪中得救的。
馬太福音27章57節到28章裡記載,耶穌去世之後,用潔淨的細麻布裹好耶穌的身體,安放在磐石鑿出的墳墓裡,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之後,看守的兵把守了那墳墓。可是安息日將盡,七日的頭一日,天快亮的時候,婦人們到那墳墓一看,耶穌已經復活,那墳墓是空的,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,把石頭滾開,坐在上面。看守的兵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,甚至和死人一樣。但是這看守的兵被猶太人收買,傳了虛假的風聲,說是他們睡覺的時候,耶穌的門徒把耶穌的屍體偷走了。那麼,這些看守的兵分明地目擊了耶穌的死和復活,他們為什麼沒有得救呢?他們雖然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事實,但是因為不知道那真正意義的緣故。耶穌的死和復活跟他們自己的靈魂全然沒有得到連接。
耶穌的死和復活的真正含義
那麼耶穌的死和復活的真正含義是什麼?那跟我們的靈魂有什麼相關?看看羅馬書4章25節的話語吧。
“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。”
耶穌的去世是為了付出我們所犯的一切罪的代價;耶穌的復活是因為耶穌替我們付出了一切罪的代價,現在我們在神面前是義人,不再是罪人的意思。
舉例子說:假如“池花子”這個人犯了很大、很可怕的罪。那麼按照法律應該受到刑罰,審判長對池花子所犯的罪宣判十年徒刑。國有國法,所以,如果我們犯罪,只有付出法律所定下來的罪的代價,才能從那罪中得以解脫出來。他所犯的罪的代價是十年徒刑,所以得十年期間進到監獄付出罪的代價才行。池花子進到監獄滿十年之前,絕不能出到監獄外邊;十年當中缺一天也不能出獄的。但是,這個人再怎麼犯了兇惡的罪。如果十年期間在監獄裡生活,付出了自己罪的代價,那麼,必須讓這個人出獄才行。少付出罪的代價的人,讓他出獄是違法的,但是,不管他
犯了什麼罪,如果罪的代價都付了,還不讓出獄的話,那也是違法的。
有一天,池花子從監獄裡出來了,那麼認識池花子的人想:“啊,那個人出獄了?那麼,那個人受到了對自己犯罪的一切刑罰,現在那罪再也不能拘束那個人了。那個人從自己的罪和法中得解放了呀!”耶穌的死和復活也是一樣的意義。池花子是因為自己的罪受了罰,但是耶穌是沒有罪的,為什麼進了死亡的監獄呢?那並不是別的,乃是因為我們的罪,耶穌代替我們站在了死亡的位置上。可是聖經裡說的“我們的罪”並不只是指我一個人的罪,而是指在這地球上出生後離開神的亞當的一切子孫的罪。
“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”(約壹2:2)
所以,耶穌從第一人亞當的罪開始直到在亞當裡出生的最後一人的罪為止,也就是在中國語聖經裡說的“普天下人的罪”,指天下一切人的罪,就是在地球上生活的所有人的罪,連一個也沒有留下都擔當之後,因著那罪的代價,付出了他自己的生命。因著耶穌的死,付清了我們一切罪的代價。
如果我有不能償還的債,但是愛我的一個至親的朋友替我還了,那麼我雖然沒有做什麼事情,但是,現在再也沒有債了。我們的罪也是這樣赦免的,現在我們再也沒有該受刑罰的罪了。耶穌背負我們的罪去世之後,三天期間在死亡的監獄裡服刑並且第三天復活了。這復活跟出獄是一樣的。就象池花子付出罪的代價以後,從監獄裡出來,再沒有留下該受刑罰的罪一樣,因為耶穌付了我們一切罪的代價後復活了,所以現在全世界人的所有罪的代價已經完全付清了,我們也從罪和律法中得到解放了。
“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,又向他宣告說,他爭戰的日子已滿了,他的罪孽赦免了,他為自己的一切罪,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受罰。”(賽40:2)
因著耶穌的復活服刑(爭戰)的日期結束了,我們成為義人了。又因著耶穌的復活,廢棄了死亡,擊碎了死亡的權勢,給了我們永遠的生命。現在我們再也不可能有罪,律法也不能主張我們了。我們因著基督的復活永遠稱義了。所以哥林多前書15章17節有這樣的話語:
“基督若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便是徒然,你們仍在罪裡。”
如果耶穌沒有復活,我們仍然在罪中,這話語就是說假如耶穌沒有從死亡的監獄裡出來,那麼我們還是罪人的意思。因為2000年前,擔當我們的罪進入死亡監獄的耶穌,如果還在監獄裡不能出來的話,就是我們犯的罪太多的緣故,過兩千年也沒能洗掉的意思。但是,耶穌復活了的話,就是對我們一切罪的審判和刑罰都結束了的意思。因為已經對我們一切的罪完全接受了刑罰,所以再也不能被關在死亡監獄裡,因此耶穌只能出獄,並且復活。
所以,把哥林多前書15章17節的話語換句話說,即耶穌復活之後,我們不可能仍然在罪中,我們再也不是罪人,而永遠是義人的話語。耶穌的復活,成了我們的義。耶穌復活已經兩千年了,但是還是主張自己是罪人,每天求赦罪而哭喊的人,等於是把耶穌的死、耶穌十字架的能力變為無效。
“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、公義、聖潔、救贖。”(林前1:30)
所以,羅馬書10章9節裡說,如果心裡相信我們就必得救,10節裡說,如果相信這話語,心就能從罪中得以解脫到達義的。我們得救的證據是因著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,神的義是以信心臨到我們心裡的。真正的福音就是見證這“神的義”。不管有沒有罪,只是吵鬧物質祝福、健康祝福,這並不是福音,見證神的義、拯救靈魂才是真正的福音。
“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‘義人必因信得生’”(羅1:17)
我們的信仰就是從這裡出發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