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正確——通往不幸的大門

走出正確,進入心靈世界(第一篇)

只要是人類居住的地方,就會有爭吵,各自述說並主張自己的正確。夫妻吵架的時候也是如此。因為指出對方的錯誤,主張自己的正確,所以才會發生爭吵。當我們心中樹立自己的正確時,就會引起怨恨、是非、爭吵。

心裡被正確佔據時,我們要明白計較對與錯的本身就是錯誤的。因為正確是當我們的心離開相信神的信心時所產生的。如果心中有了正確,就要明白:“啊,我離開信心了啊!”

人心裡有信心的時候是最幸福的,神就是這樣造人的。所以,如果把與信心相對的正確放在心裡,就會變得不幸。我們一旦有了“我是正確的”的心,那麼很多方面都會犯錯。可人們不知道這些,總是以自己擁有的正確為依據,懷著各種判斷、不滿和不信。如果被正確束縛,就會拒絕神的恩典和愛。因為一個正確的想法,整個人生都朝著錯誤的方向發展,而人們卻絲毫意識不到這些,最終導致生活敗亡,變得不幸。

正確的兩面性

這是發生在京畿道安山的故事。有個男人喝醉了,坐上計程車後先給了司機一萬韓元車費,讓司機送他回家,之後就睡著了。因為他每次喝酒打車時都會先付車費,對他來說這已經成了習慣。沒過多久,到了目的地,計程車司機叫醒了他。他正準備下車時,司機說:“先生,你還沒給車費。”

“上車的時候,我不是給了你一萬韓元嗎?”

“你沒給啊!”

“你說什麼?我明明給了你一萬韓元!”

兩個人爭執不下,就去了派出所。員警聽了兩個人的話,會相信誰呢?肯定是相信計程車司機,而不是喝醉的乘客。

“先生,打車就得給車費。”

“是啊,我已經給了他一萬韓元了!”

他們在派出所裡又吵了起來。這個人因為委屈,便大喊大叫,在派出所大鬧,所以員警把他關起來了。他被員警關起來時,心裡又氣憤又委屈。第二天他被放了出來,由於內心無法平復憤怒,他就去加油站買了一桶汽油,然後去了派出所。

“讓派出所所長出來給我道歉!要不然,我就自焚了!”

員警們看了看,說:“這不是昨天沒付計程車費,還大鬧的那個人嗎?酒還沒醒啊?”員警們都不搭理他。因為員警連句回答都沒有,所以他就往自己身上倒汽油,又喊了起來。

“讓派出所所長出來給我道歉!要不然,我就真的自焚了!”

結果,仍然沒有人回應他,他就點著了火。員警們全都跑出來,撲滅了他身上的火,趕緊把他送到了醫院。他全身燒傷嚴重,導致皮膚無法呼吸,所以醫生說他活不了了。

這件事成了熱門話題,報紙和電視臺都對此進行了報導。記者們紛紛來採訪他。“我的確付了車費!通常,我酒後打車會習慣性地先給司機車費。”輿論普遍認為此人確實付了車費,計程車司機是壞人,是警方處理不當。最終,派出所所長被辭退,相關員警也被問責。

這個人現在被認定是正確的,問題是他自己和家人都承受著巨大的痛苦。即將死去的他也很痛苦,家人看著他的樣子也無比痛苦。幸運的是,他妻子在鄰居婦人的引導下,聽福音後得救了。他妻子心裡迫切希望自己的丈夫臨死前能得救。

可是當教會去找他,想給他傳福音時,只要說人類是罪人、是惡的,他就大喊:“為什麼說我是罪人?計程車司機那個傢伙才是壞人!我沒有罪!”就這樣,他非常強硬地拒絕了話語。

隨著時間的推移,他燒傷的身體開始腐爛,剩下的時間不多了。有一天牧師去找他,說:“你是惡人。”那個人馬上喊道:“出去!”但牧師沒有退縮,而是一一地向他講述了他為什麼這麼惡。

“你是給了計程車費,可是你的妻子就要成為寡婦了,你的孩子就要失去爸爸了。你知道,你為了讓別人認定自己是正確的,犯了多大的罪嗎?”

他聽了牧師的話後,心裡的正確被折斷了。“無論是對妻子、孩子,還是對父母,我真的犯了大罪……”他放下自己正確的心,發現自己的惡之後接受了福音,得救了。幾天後,他離開了人世。

因為樹立了“我正確”的心,寧肯自焚也要主張自己的正確。撒但今天也想做這樣的事,在人們心中放入許多正確。正確想要佔據在我們心裡,這時我們若追究對與錯,就已經被撒但欺騙了。因為我們已經離開了使我們幸福的信心。仔細觀察那些懷著正確的聖徒的心,就會發現他們已經離開了相信神的信心。

盡都是惡的人類

人所擁有的正確中,並不存在百分百絕對的正確。人的正確從一方面看是對的,從另一方面看就是錯的。就像前面講的一樣,自己正確的心使自己對妻子、孩子和父母做出了不該做的惡事。

那麼,《聖經》對人類的正確是怎麼說的呢?“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,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,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,心中憂傷。耶和華說:‘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,並昆蟲,以及空中的飛鳥,都從地上除滅,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。’”(創6:5~7)

這就是神看待人類的眼睛。神看人類盡都是惡,是應該被除滅的存在。可是,人們為什麼會認為自己正確呢?因為人們想遮蓋自己邪惡、殘忍的本性,想顯出良善的模樣,所以撒但隱藏了邪惡的事實,欺騙我們說:“你是正確的。”

《哥林多前書》13章被稱為“愛的頌歌”,從中我們能更詳細地瞭解人類的面目。“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,又舍己身叫人焚燒,卻沒有愛,仍然與我無益。”(林前13:3)有一天,我讀這話語時心裡產生了一個疑問:“難道說我用所有的去周濟窮人,也不是愛嗎?即使焚燒自己的身體,也不叫愛嗎?”話語中說,如果沒有愛,即使這樣,也是無益的。那麼,到底什麼是愛?我仔細想了想,發現即使人沒有愛也能做那些事情。

人們什麼時候能那樣做呢?人們在自己被重視、認可、尊敬的時候,可以做任何事情。好像是因為愛他人才會周濟或犧牲,其實是因為愛自己。如果那樣做會被人嘲笑、藐視、踐踏,就不會那樣做了。無論何時都那樣做才是真正的愛,而這種愛只存在於耶穌身上。耶穌雖然被人們藐視、欺侮、踐踏,卻為我們釘死在了十字架上。

人看似是在幫助別人或為他人行善,實際卻只考慮自己的利益,所以那不是真正的善。正如《創世記》6章中所說的,人裡面根本沒有良善。對於這樣的人類,還有什麼正確存在?即便如此,大部分人還是認為自己是正確的。因為撒但讓人們看不到自己的面目,在人心裡放入自以為正確的心。

《聖經》中那些自以為正確的人

《聖經》中之所以記錄了很多自以為正確的人,是為了通過他們顯露我們自以為正確的面目。說到《聖經》中自以為正確的人,首先想到的是該隱。要想知道該隱心裡帶著多麼正確的心,從他向神大大發怒並變了臉色就能看出來。如果再選出一個自以為正確的人物,我肯定會選約押。他是在自己正確的想法中不顧一切地跟隨自己的正確而生活的人。對於那些自以為正確的人來說,有一個共同點,就是在他們的人生中發生了死亡的做工。該隱自以為正確,用石頭打死了弟弟亞伯;約押也跟隨自己的正確,殺死了押尼珥、亞瑪撒、押沙龍。帶著自以為正確的心,其結果卻是死亡。

正確不僅會殺死他人,也會使自己變得不幸。看《聖經》中那些自以為正確的人,其結局全都是不幸。撒但在人裡面放入正確,將其作為毀滅人的工具,並將行事之人牽引到不幸中。但人們因為愚蠢,會欣然接受撒但給的自以為正確的心。撒但有周密的計畫,在我們心中放入正確,而我們對此卻毫無防備。

不容易撇棄的正確

我們不僅使別人變得不幸,自己也會跌入不幸的深淵,如果想要擺脫這條路,就應該撇棄佔據在內心的正確。然而,我們心裡進來了自以為正確的心,就無法脫離。並不是我們下決心要脫離正確,就能脫離的。例如,有位婦人和丈夫吵架,假如她覺得自己是對的、丈夫是錯的,那麼她能輕易撇棄自己是正確的心嗎?如果我們在車上跟別人吵架,明明覺得自己正確,對方是錯的,能撇棄自己的正確嗎?

我們若以聖經話語為依據,就能知道正確是撒但放入的。即使發現正確會給周圍的人和自己帶來不幸,也不會輕易撇棄正確。“人都是惡的,哪有什麼正確,我得撇棄我正確的心啊!”即使這樣,也難以脫離正確。那麼,究竟該如何撇棄正確呢?

在《創世記》4章中,該隱把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神,而亞伯將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給神。該隱想,他自己除草、用汗水澆灌農田,如果把這樣收穫的出產作為供物獻上,神一定會喜悅,同時認為亞伯殺死羊羔將脂油獻上,他的供物非常寒酸。他感覺自己做得很好,而亞伯做得不好。然而,神接受了亞伯的供物,卻沒有接受該隱的供物。那時該隱並不是說:“神不悅納沒有流血的祭祀啊,我不知道神的旨意,行了愚蠢之事,獻錯了供物啊!”《聖經》中記錄:“該隱就大大地發怒,變了臉色。”神對該隱說:“你為什麼發怒呢?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?”神對該隱說他錯了,但該隱並沒有回轉,反而認為:“我把辛苦得來的出產作為供物獻上是對的。”即使神說了,他也不能脫離自己的正確。因為沒能撇棄自己的正確,該隱最終用石頭打死了亞伯。之後,神問他弟弟亞伯在哪裡時,該隱說:“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?”從而拒絕了神。

《創世記》4章中該隱的故事,告訴我們撒但在我們心裡放入正確的時候,它是多麼強烈地佔據在我們心裡。該隱如此強烈地被自己的正確抓住,同時他也有撇棄正確的時候,即發現神的正確時。

相信神的信心佔據在我們心裡

只有看到神的正確,才能撇棄人的正確。只有看到神的正確,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正確的。看不到神的正確,只靠人下決心和覺悟是無法撇棄正確的。就像把球壓在水裡一樣,我們可以暫時壓住正確,不讓其顯露,卻不能撇棄。

正確使我們在神的旨意面前像該隱一樣大大發怒,變了臉色,即使聽到神說那是錯的,也不回轉,最終用石頭打死了神認為正確的亞伯。我們要知道,只要我們心裡進來了正確的心,就無法輕易擺脫。我們要明白其嚴重性。如果我們一直跟隨自以為正確的心生活了,那麼現在應該發現神的正確,而不是自己的正確。

當神的世界成為信心佔據在我們心裡的時候,我們就會變得幸福。在很多聖徒的心中,佔據的不是信心,而是正確,所以不僅給周圍人帶來了痛苦,也使自己痛苦,變得不幸。希望相信神的信心佔據在我們所有人的心裡,從而過上幸福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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