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教會之後,我聽到了“死是從罪來的,罪臨到眾人”的話語。神在聖經裡也分明地說“罪的工價乃是死”(羅6:23),“死又是從罪來的”(羅5:12)。從那時候開始,我心裡就想:“啊,因為有罪去地獄呀。那麼得努力不犯罪,儘量按照神的話語過敬虔、聖潔的生活。只有這樣,才會從死亡之中解脫出來呀。”而且跟隨那想法,開始努力要按神的話語去生活。而且在遵守律法中,特別認為隨著十條誡命生活特別重要,所以常常決心儘量不違背十誡命。但是那努力幾乎每天都是失敗。每當那時,特別懼怕神,來到神面前也很負擔。特別是對於受到儒教習慣祭祖教誨的我來說,出埃及記二十章五節的話語,是又懼怕又痛苦的話
語。
“不可跪拜那些像(偶像);也不可侍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,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”(出20:5)
我受咒詛就已經不是一般的事情了,因著我犯的罪,我的子子孫孫還要擔負那罪的代價,這實在是給我帶來巨大的恐懼和不安。當然,在我心裡除了那罪之外,還有令人難以啟齒的羞愧之罪。我每當看我的時候,總是沮喪:“我的面貌和我的行為都這們,我有什麼臉面能到神面前呢?”絲毫沒有能去天國的盼望。每當看自己,又聽良心裡出來的聲音時候,就會[覺得“好象我怎麼都蒙不到恩典,怎麼都會從神那裡受到懲罰。”實在是有很多過犯和罪惡的我,每天都違背律法、陷進罪之誘惑的我;仔細看這樣的自己時候,只是出來定罪和自歎。我自身的形象、我
自身的行為,常常在我心裡成為問題。每當來到神面前的時候,總被“我是這樣……”的部分絆倒。認為只有我做好一點、不愧心地生活,如此來到神面前,神才會喜悅我。“我犯過罪,不能問心無愧,神不會向我施恩”這樣的想法一直都在主張我,直到借著耶穌的寶血罪得赦免的日子。我罪得赦免借著聖靈重生之後,回頭一看,因為不正確地知道神向我們的一片心,所以長時間以來被關閉在我看為對的想法裡生活。
人不能戰勝罪
看聖經可以知道,直到現在為止,世上沒有一人不犯罪的人。也沒有一個人完全地遵守律法及十誡命。神知道,以後也不會有一個人完整地遵守律法,並能在神面前稱義。因為,神造了我們,他是全知全能的神。
“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。”(王上8:46)
“因為眾人都犯了罪,於是死就臨到眾人。”(羅5:12)
如果按照這話語,就可以下出結論,這地球上沒有不犯罪的人。戰勝罪的人,一個都沒有。人們認為只要自己努力不犯罪,就能不犯罪;努力守律法,就能守住。但聖經明白地說,能戰勝罪的人,一個都沒有。
“罪孽勝了我”(詩65:3)。
你們同意這話語是神的話語嗎?罪能戰勝、支配人,但人是不可能戰勝罪的。向人要求戰勝罪,是宗教,是屬魔鬼的指教。假如我們能戰勝罪、能解決罪,我們就可以相信自己,沒有必要依靠耶穌。因為我們不能戰勝罪,所以應該接受能戰勝罪的耶穌基督,需要唯一能解決罪的耶穌基督的恩典。
不犯罪而在神面前稱義,能去天國的人是連一個也沒有。在這世上人看的時候最善,道德上活了最優秀的生活的人也是在聖潔的神看的時候,都在罪之下的人生。因為所有的人生都從離開神犯罪的亞當裡面出生的緣故。因著頭一個人亞當的不順從,亞當裡出生的所有的人已經臨到靈裡的死亡,神定了死刑。與他們個人的行為毫無相關地走向地獄。雖然如此,人們不知道咒詛之下的自己靈魂的形象。所以神為了叫我們明白這樣的我們的形象,立了一個法,那就是在聖經裡說的“律法”。
律法降下時的背景
首先,在這裡我們看一下律法降下的背景。
首先看一下,羅馬書五章十二節至十四節的話語。
“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;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沒有律法之先,罪已經在世上;但沒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然而從亞當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,也在他的權下。”
看這裡,出現“世界、罪、律法”的詞語。神用話語創造了這世界,神所創造的起初世界,並不是這樣的罪惡世界。神是聖潔的,又是光,是在秩序當中作工的,所以他創造了潔淨的世界,創造了沒有罪的人。但是有一天在那潔淨的世界上,因著頭一個人亞當進來了罪。
“我所找到的,只有一件,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,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。”(傳7:29)
“尋出許多巧計”,在英語聖經裡表現為“造出了許多虛假(soughtout many inventions)”。就是被虛假的父親—撒但欺騙,過著虛假罪惡的生活。但是,人們不太明白自己靈裡的狀態。雖然,神看所有人的靈魂因著罪在咒詛之下,但是人們卻認為自己是善、是潔淨,認為只要努力就可以。神願意叫我們明白,如果不離開罪,那麼等待我們的是多麼可怕的咒詛和滅亡。
諸位,我們去醫院,首先是給診斷呢,還是先給藥呢?首先正確地診斷之後,再確實地告訴本人。因為只有這樣,患者才能感覺到治療的必要性。
神賜給我們律法,是讓我們明白我們是多麼醜陋罪惡的人。在聖經裡把這個律法另稱為“誡命,律例,儀文。”原來,這律法並不是創造世界開始時就有的。但是,BC1500年左右,神在西乃山通過摩西向以色列百姓賜給了律法。所以,從亞當到摩西是沒有律法的。而且,這律法是到耶穌來為止的法。所以聖經學者們把從摩西到耶穌基督來到這地上的時間稱為“律法時代”。
據研究律法的聖經學者們說,聖經裡共有613條律法。其中有十誡命。可是,這些律法全都是“要做什麼”或者是“不要做什麼”。所以從律法下來之後,做不到神讓做的是罪,做了神不讓做的也是罪。
冷酷無情的咒詛之法
今天,很多的人怎樣接受律法呢?“啊,我們人因為有惡,所以讓我們好好守這律法,過一個善良的生活呀。因此,儘量努力守律法,對於不能守的部分,只要告白祈求饒恕,神可能就會照顧諒解吧。”所以,也不想是完全地能夠守律法,也不想不守。但是,律法並不是那樣的法。
“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
條。”(雅2:10)
這就是律法的世界。加拉太書五章三節中說,要靠律法稱義的人,是欠行全律法的債。律法並不是能守到哪就努力守,不能守就沒辦法的法。律法是沒有憐恤沒有慈悲的冷酷之法。並不是對於不能遵守的部分酌量情狀的法。所以無論是誰,在遵守律法當中,哪怕是違背一條也是必定會受到審判和咒詛。並不是違背一兩條也可以的寬容之法。從出生到死為止,613條律法當中哪怕有一條不能遵守,靠律法稱義、靠律法行為要去天國的道路,就是死胡同。律法中只違背一條,結果也是背逆樹立律法的神,不順從樹立律法的神,所以只能遭到咒詛和滅亡。因此,律法對於完全能守律法的人是祝福,但是對於不能遵守的人是咒詛的
法。
“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,因為經上記著:‘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’”(加3:10)
知道這話語是什麼話語嗎?
“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”(加5:4)
人們發現不能遵守律法的自己之後,不願原本地來到神面前蒙恩典。只是被“要守律法”的一個想法抓住,全然不知道自己,也不知道賜給律法的神的心。今天,很多的人並不是遵守神所命定的律法,而是因為不能正常地遵守律法,才自圓其說地將律法變質、降級、歪曲了。不是如實地遵守,而是造出一個自認為能遵守的律法,並根據這個生活,認為這就是信心的生活。再加上某些人,不是遵守律法,而是固執自己的教理,不想聽聖經裡記錄的神的話語。分明不正確地認識律法,卻不知心多麼地高。不知有多少人不但沒有遵守律法,甚至在律法面前一次都沒有正確地發現過自己,卻好象自己信仰生活過得最好,自己都知道聖經似的自滿。
律法是絕對守不住的
律法你們都遵守過嗎?你們真的都能遵守這律法嗎?今天,很多的人並不正確地知道賜給我們律法的神的真心,只是按照自己的樣式接受律法。實在很多的人在誤解律法。很多人認為守好律法就是過好“信心生活”。他們認為只有好好遵守律法才能無愧地來到神面前。只有守好律法才能得救,只有守好律法才能從神那裡蒙福。雖然是努力守好律法,但是,實際上靠守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的人,是一個也沒有。直到現在,你們一條都沒有違背過613條誡命及十誡命嗎?
十誡命中第一誡命是“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”(申5:7)。聖經說為肚腹的人,即對於侍奉肉體的人來說,肉體就是他的神(腓3:19)。以西結28章2節中說,被撒但受騙抬高“自己”的人,認為“自己”是神。比起神你們沒有更為自己的心嗎?那麼你們已經違背第一條誡命了。
你們照著聖經已經都守了安息日嗎?原來在律法上說的安息日,是從星期五日落開始至星期六日落為止;在安息日燒火也不行,不能幹任何勞動,走5裡以上也不行。而且說犯安息的人,要把他治死。犯安息的人,你們都殺死了嗎?
耶穌說,心裡懷著淫念那就是犯了姦淫。行淫當中被抓的人,只要有兩三個證人,就可以用石頭打死。當著兩三個見證人的面,你們用石頭打死了行淫的人嗎?說恨人就是殺人,你們沒有恨過誰嗎?如果不獻所得的十分之一,就是偷了神的;你們從出生到現在完全地都獻過十分之一嗎?律法上又有關乎飲食上的很多規條,例如不能吃豬肉或墨魚。又因為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(利19:27),所以刮臉的人,也全部是違背律法、只能遭到咒詛的存在。
你們不是特別研究律法的人,別說是遵守,恐怕大多數人對於613條律法中有什麼規條都不太清楚。這樣的你們靠著守好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嗎?
“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,”(加3:11)
“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稱義,”(羅3:20)
“摩西豈不是傳律法給你們嗎?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。”(約7:19)
你們對這話語“阿們”嗎?想要靠律法稱義的人,是接受神話語的人呢?還是藐視不信神的話語,乾脆不聽神的話語,按照自己的所見生活的人呢?
絕對守不住的法,只違背一條也是跟隨咒詛的法,卻要遵守這法的人才是真正驕傲愚蠢的人。
“那麼,不守律法也行嗎?”
人們因為陷進在應該守律法的想法裡,所以不想知道賜給律法的神的心意。比“守不守律法”更重要的是,知道“賜給律法的神的心。”那麼賜給我們律法的神真正心意是什麼呢?下一個時間裡說一下這部分。如果你們能夠正確地明白,對信仰就會有很大的變化和進步的。